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负责核实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213217,2159802 传真:2159802 邮箱:jmshf@zhuhai.gov.cn 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5号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