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工作;依法管理无线电台(站)及站址资源;核发和审验无线电台(站)执照;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工作;协调处理境内外无线电电磁干扰事宜;负责珠港澳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保障重大活动无线电业务安全;依法实施无线电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的征收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工作;指导市无线电监测站工作;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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