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于正式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16〕58号)。《政策措施》从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强化服务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措施,并对每一条政策措施、每一项具体任务均分解落实到地市、部门。
《政策措施》的亮点
1.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财政将补偿
《政策措施》提出,民营企业根据内部创业创新需要建设企业孵化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实施省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达10家以上。
2.今年建信用和融资对接平台
《政策措施》提出,2016年底前建成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全省各地市全覆盖。同时,鼓励大型民企设立民营银行,给上下游产业链小微企业融资。
3.定期调整公布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政策措施》要求,严格执行我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定期调整公布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中核准准入、投资承诺准入类项目,不得以制定规范性文件、印发会议纪要、公布歧视性招标公告等任何形式,设置或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
4.财政补助科技型中小企关键性创新
《政策措施》提出,对民营企业为降低境外项目风险而支出的海外投资保险保费、融资信用担保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政策措施》19项财政补贴项目和方式
1.新注册科技股权众筹平台、科技创业项目通过科技股权众筹平台成功融资补助或奖励。
2.省级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购买检验检测设备补助或贴息。
3.中小微企业获得国家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补贴。
4.内部创业创新孵化器补助或奖励。
5.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失败补偿。
6.承担军工科研项目补助。
7.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
8.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奖励。
9.优秀自主知识产权资助。
10.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奖励。
11.境外商标注册申请人资助。
12.促进小微企业升级规上企业成效显著的地区奖励。
13.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创新产品科研费用补助。
14.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补助或奖励。
15.“十三五”期间首次入评“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及年销售收入达标分别奖励。
16.应用工业机器人且符合专项资金扶持条件补助。
17.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补助。
18.海外投资保险保费、融资信用担保费用补助。
19.以公共服务平台或专业联盟为民企“走出去”服务的机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