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6〕77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4〕65号),为规范珠海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珠海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各单位、个人如有意见,请于10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附件:珠海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征求意见稿)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缪凌锋,联系电话:221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