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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 2017-03-29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根据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总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高效率创新体系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创新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珠海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科工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市金融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编制《珠海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委托省科技情报所负责具体起草工作。《规划》编制经过了前期研究、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市领导专题研究、市创新驱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等环节,采纳了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规划》送审稿,于29日经市政府审议通过。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的基本框架与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全文约2.5万字,分三个板块共六个部分。

导言和第一部分为第一板块,主要分析《规划》编制的背景、现状和面临形势,重点论述创新驱动作为珠海发展核心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明珠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可能性。

第二至四部分为第二板块,提出了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区域功能布局、核心技术领域。本版块内容主要理清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思路,明确“十三五”时期创新驱动发展主要目标,描绘“十三五”时期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蓝图。

第五、六部分为第三板块,部署了重点规划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其中,重点规划任务主要包括“六体系、一区、一改革”,体现了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创新六题”的要求

三、《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基础与环境。

首先,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成效,全市区域创新能力跃升到全国第八、全省第三,仅次于深圳和广州,部分指标居全省第二,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科技金融等要素加速集聚,创新环境不断优化。

其次,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包括:新一轮产业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升核心战略,珠海被赋予更高的区域创新定位和使命,具备难得的创新创业后发优势、区域协同创新带来新机遇新挑战等。

第二部分为总体思路和目标。

1、指导思想: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创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

2、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二是人才为先,企业为主;三是三链融合,开放协同。

3、总体目标: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胡春华书记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育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集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形成良好的创新生态圈,建成珠江西岸区域创新中心、粤港澳创新合作重要先行地、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

4、具体定量目标:围绕总体目标提出综合创新实力、企业创新能力、创新型产业规模、创新载体数量和要素支撑能力等“五个大幅提升”,共20个主要定量指标。考虑到人才、金融、教育均有专项规划,在目标选取时重点以科技创新指标为主,其中科技类指标12个、人才类4个、教育和金融类指标各2个,基本涵盖省创新驱动考核和相关规划的主要要求。比如,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费占GDP比重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60%,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600家,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总量180家,市高层次人才1000人,1-2所高等学校跻身国内一流应用技术型大学行列等。

5、发展路径。通过六大路径实现六个转变,通过源头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金融创新、人才保障等六大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努力实现发展方式向质量效应为主导转变,发展要素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产业分工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变,创新能力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资源配置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创新群体向小众与大众创业互动转变,促进创新驱动形成现实生产力。

第三部分为区域功能布局。

根据全省创新发展布局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定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创新资源的空间集聚特点,构建“一核、一环、一区”区域功能布局,将“东部”唐家湾高新区和横琴新区及香洲中心城区优势创新资源向“西部”斗门、金湾和高栏港辐射,形成全市创新驱动协同发展格局。“一核”,是以珠海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形成的创新辐射集聚核。“一环”,是以横琴新区-保税区-香洲主城区等环澳门地区形成的创新服务集聚环。“一区”,是以西部生态新区为依托打造先进装备制造创新集聚区。

第四部分为核心技术领域。

立足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基础,面向经济社会重大需求,适应智能制造、精密制造和绿色制造的发展方向,着力打造全市创新发展集成优势,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规划》明确了重点突破的12个核心技术领域: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环保交通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智能家电电气、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打印设备与3D打印、高技术服务业、现代生态农业与海洋产业等。在12个重点领域,优先部署并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布局跟踪一批前沿技术,大幅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部分为重点规划任务。

重点规划任务包括“六体系、一区、一改革”,同时以专栏形式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等十大工程。

“六体系”是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角度出发,提出建设企业培育、创新平台、现代产业、协同创新、创新人才、科技金融等6大创新体系,细化了各创新体系的重点任务,构成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系基础,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以高企培育为牛鼻子,围绕民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大型骨干企业等进行阶梯式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资金、人才、科研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重点任务有5个方面:一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通过政策引导、科技招商、入库培育以及成果孵化等多种途径,培育和壮大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培育科技创新型大型骨干企业,支持细分领域“单打冠军”壮大规模,发挥龙头企业的创新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培育民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扶持和储备一批高成长性民营科技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夯实创新型企业的后备力量。四是推动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围绕重点领域,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市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五是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标准化和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标准制定,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影响力。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要求,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创新平台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能力。重点任务有4个方面:一是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申报国家级认定,提升孵化器的孵化质量,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二是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以产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省科学院3个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共平台,支持综合检测平台、认证中心、标准中心等建设,提升全市产业创新服务支撑能力。四是全面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科技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

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按照全省建设全国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要求,以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重点发展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群,加快建成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任务有5个方面:一是做强支柱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壮大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智能电网等高新技术产业,高水平建设省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是发展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业。主攻精密制造和智能制造,加快建设全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要增长极。三是拓展高技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珠海科教资源优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向研发和服务两端延伸,发展信息服务、研发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四是发展规模化的海洋产业和现代农业。依托万山群岛、环高栏岛等海洋经济区域,打造环港澳蓝色海洋产业带。以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为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五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滚动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利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互联网+”等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电子信息、家用电气、石油化工等产业竞争力。

建设开放型协同创新体系。依托珠海大学资源优势,共建高水平大学,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吸引更多的国际研发机构,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科学布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重点任务有3个方面: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优势学科建设计划,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促进在珠高校母体大学优势资源向珠海聚集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在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示范基地等。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对接机制,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合作效率。三是拓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香港、澳门创新资源的对接,吸引港澳先进技术和成果在珠海转移转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注重引进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

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体系。以人才突破带动创新突破,结合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引进、培育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强化人才保障。重点任务有3个方面:一是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强国际人才合作,推进重大人才项目落地,开展国内外高端人才对接活动,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二是加大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力度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升博士后数量和质量。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引导大学毕业生就地参与创新和创业,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科普教育,提升创新人才规模和总体素质。三是完善人才服务环境。推进横琴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等制度。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

建设多元化科技金融体系。发挥金融的乘数效应,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政策优势,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科技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手段,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重点任务有4个方面:一是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支持科创投建成国有科技金融主平台。引进私募股权,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科技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机构。推动高新区科技金融广场、香洲区民间金融街升级改造为“众创金融街”。二是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增进机制,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推广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租赁等科技金融产品。三是构建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三板”华南基地。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鼓励非公开上市的科技型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四是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挥创业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横琴新区金融资本优先投向高新区的产业、孵化器、加速器等。

“一区”就是加快建设珠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在自创区和自贸区“双自”联动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先行先试,带动全市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一是推动自贸区与自创区联动发展,打造最具吸引力的政策高地。利用横琴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开放优势和国际化平台,依托自创区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进政策融合力度,实现“双自联动”发展。二是以粤港澳科技合作为重点,构建国际化高水平创新体系。三是推进自创区与高校融合发展,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

“一改革”是改革完善创新驱动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与潜力。重点任务有:一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改革科技计划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的财政专项科技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健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修订《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落实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发展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发挥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开展运营模式创新。以横琴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等为依托,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四是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完善促进创业政策,加强公共创业服务,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推行“互联网+商事登记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五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惠及民生。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科技项目支持,提高科技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落实到位,提出5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统筹,强化市创新办的作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推动规划实施。二是政策落实,研究整合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找准政策的发力点。强化第三方评估,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和修订。三是科技投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支持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绩效。四是监督评价。制定我市创新驱动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创新发展监测和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五是优化环境。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全民参与的创新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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